依据学校《教职员工办公考勤目标要求》和《教职员工岗位工作考评办法》,特制定本考评细则。
一、考评渠道
由人事劳资处逐月小结、全年汇总教职员工的出勤和请销假情况,采用百分制积分的方法对全校教职员工出勤和请销假进行考评。
二、积分办法
1、出全勤的记100分;
2、病假1天的扣0、5分,2天的扣1分,余此类推;
3、事假1天的扣1分,2天的扣2分,余此类推;
4、旷工1天的扣20分,2天的扣40分,余此类推;
5、请假和销假不按规定履行手续的每一次扣5分,特殊情况另行考虑。
三、考评结果
考评结果为量化积分,按照10%的比例记入教职员工全员岗位工作考评积分中。
五、有关说明
婚丧产假在规定范围内的不扣分,超出部分按事假对待。
2007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