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初中部2017年学生入学资格审查和综合素质考查将于7月30日至31日同步进行。
      1、资格审查:
      学生按照网上信息确认后,《资格审查通知单》所规定的时间来我校参加资格审查,并带好以下证件:
      (1)户口本;
      (2)小学阶段义务教育合格证书(证书上必须有学籍编号);
      (3)资格审查通知单。
      2、综合素质考查:
      综合素质考查实行百分制,分为人文素养考查和科学素养考查两个部分。其中:
      人文素养考查占40分,考查内容主要包括形象气质、艺术修养、口语表达等方面,考查方式为面谈。
人文素质考查评分标准 
考查项目 |
考查标准 |
形象气质 (8分) |
发型合格 |
衣着得体 | |
举止大方 | |
艺术修养 (7分) |
表现力强 |
感染力强 | |
口语表达 (15分) |
普通话标准 |
思路清晰 | |
语言流畅 | |
主题集中 | |
思维能力 (10分) |
思维敏捷 |
想象力丰富 |
      科学素养考查占60分,考查内容主要包括自然科学知识、逻辑思维能力、计算能力等方面,考查方式为问卷调查(文具自备)。
      3、说明:
      (1)不按时进行网上报名和信息确认的学生,一律不安排资格审查和综合素质考查;
      (2)报名信息不实的学生,资格审查时将取消报名资格。
      (3)综合素质考查将在在教师代表、家长代表、纪检监察人员和新闻媒体代表的监督下进行,学校将根据招生计划和学生综合素质考查成绩择优录取,录取工作将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进行,通过学校招生领导组、学校党政联席会议集体讨论,会议决定的方式确定。最终录取结果将分批次及时通知学生家长。
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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