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党字[2016]4号
校政字[2016]12号
关于对我校首届“立德树人突出贡献(个人)奖”获奖人员的表彰决定
各单位:
        根据我校《关于评选首届“立德树人突出贡献(个人)奖”的通知》(校党字[2016]3号、校政字[2016]9号)文件精神,经过民主推荐、学校党政联席会议集体研究及校内公示等程序,刘全科、侯先槐、安凤伟三位同志荣获我校首届“立德树人突出贡献(个人)奖”,现决定予以通报表彰,学校向获奖人员发放每人两万元奖金,并颁发荣誉证书,以资鼓励。
        希望受到表彰的三位同志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再铸辉煌。同时希望全体教工要以三位同志为榜样,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勇于探索、积极进取,为我校各项事业的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二〇一六年九月十五日
图为领导们为获得“立德树人突出贡献奖”教师颁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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