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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陈规陋俗专项整治活动的实施方案

 

      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学习讨论落实活动中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厅字[2015]10号)文件精神,根据省委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开展陈规陋俗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晋办发电[2015]20号)要求,学院决定开展陈规陋俗专项整治活动。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开展陈规陋俗专项整治活动,要重点整治全院上下婚丧嫁娶、喜庆活动中的大操大办,随礼风泛滥、彩礼钱过重、陈规陋俗沉渣泛起、封建迷信屡禁不止的问题。通过专项整治,教育引导全院师生员工崇尚科学、破除迷信、抵制庸俗,正党风、带校风、树新风,促进学习讨论落实活动取得新成效,在全院上下营造“讲文明、树新风、弃陋习”良好氛围,推动我院精神文明建设、文明校园建设、节约型学校建设取得新成效,为我省“净化政治生态、实现弊革风清、重塑山西形象、促进富民强省”提供强有力的思想基础和社会基础。
      二、整治范围和内容
      1、集中整治婚丧嫁娶、喜庆活动中的大操大办、随礼风泛滥、彩礼钱过重、陈规陋俗盛行等问题。
      2、集中整治各类封建迷信活动。
      三、实施步骤和时间安排
      学院和各基层党组织、各单位都要加强组织领导,对开展陈规陋俗专项整治活动进行专题安排部署,集中开展宣传教育和组织发动工作。组织各级领导干部和教职员工认真学习中央、省委有关文件、会议精神,结合学院《关于印发〈关于对领导干部顶风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借机敛财问题开展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等三个方案的通知》(院党(院)办字〔2015〕14号)文件要求,采取动员部署、自查自纠、集中整治、全面整改、监督检查等方法步骤,合理安排整治时间进度,扎实开展整治工作。
      (一)自查自纠(4月3日前)
      学院和各基层党组织、各单位都要对照整治内容,认真查找问题,对2014年以来各种陈规陋俗情况开展自查自纠,提出整改措施,落实整治要求。
      (二)集中整治(全程即时整治整改)
      学院和各基层党组织、各单位都要在自查自纠、落实整改要求的同时,对重点事项、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整治。
      (三)监督检查(贯穿全过程)
      通过联合巡查、突击检查、专项检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强化监督检查;充分发挥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作用,支持广大师生和新闻媒体积极参与监督。
      (四)总结验收(5月下旬至5月底)
      学院和各基层党组织、各单位都要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建立长效机制,形成工作报告。党委宣传部会同有关部门,于5月下旬至5月底对整治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四、任务分工
      (一)学院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组长:王志连;副组长:韩泽春;成员:各基层党组织书记;各单位行政负责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宣传部。主任:陈冬梅;副主任:学生处(部)等相关部门负责人。
      (二)集中开展宣传教育和组织发动工作。充分运用各级各类媒体,通过开设专栏、新闻聚焦等形式,在全院范围内广泛宣传开展陈规陋俗专项整治活动的重大意义、安排部署、整治重点、进展情况、取得成效,制作、采写一批“讲文明、树新风、弃陋俗”的宣传材料,推广一批弃陋俗、树新风的典型经验做法,曝光一批大操大办、封建迷信等反面典型。大力开展校园宣传,充分利用各类讲座、课堂、研讨、会议、宣传栏、电子屏等平台,通过发放倡议书、张贴宣传标语和招贴画、校园广播等形式,把宣传教育做到各基层党组织、各单位和每个师生员工。通过各种宣传教育方式,引导全院师生员工 “礼钱不攀比、饭菜不浪费、热闹不伤人、放炮不扰民”,自觉抵制封建迷信,抛弃陈规陋俗,营造共建文明校园、和谐校园的良好氛围。
      牵头单位:宣传部
      协同配合单位:团委、工会、信息网络中心、现代教育技术中心、院学生会
      责任单位:各基层党组织、各单位
      (三)集中整治封建迷信活动。在全院开展崇尚科学、破除迷信集中教育整治活动。对封建迷信活动进行专项排查整治;对利用封建迷信骗取钱财、坑害师生的行为依法打击;对参与封建迷信活动的党员干部严肃处理。通过编写科普资料、组织开展科普宣传和群众喜闻乐见的科普活动等,揭示封建迷信的危害,普及科学常识,引导人们崇尚科学、自觉抵制封建迷信。
      牵头单位:宣传部
      协同配合单位:组织部、纪检监察办公室、学生处(部)、武装保卫处(部)、团委、工会、信息网络中心、现代教育技术中心、院学生会
      责任单位:各基层党组织、各单位
      (四)深入开展校园不文明行为专项整治活动,集中整治违反无吸烟校园规定吸烟、言行举止过分亲昵、随地吐痰、乱丢垃圾、噪音污染、乱贴商业广告、乱停乱放车辆、乱摆摊位经营等各种不文明行为,与集中整治影响校园安全稳定的隐患问题、大力开展节约型校园建设,统筹结合起来推进,净化校园育人环境。
      牵头单位:学生处、武装保卫处(部)
      协同配合单位:团委、总务处、院学生会
      责任单位:各基层党组织、各单位
      (五)各基层党组织按照精神文明建设、文明校园建设有关要求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要求,具体负责本基层党组织职责范围内的专项整治工作;各单位行政按照精神文明建设、文明校园建设有关要求和“一岗双责”的要求,具体负责本单位的专项整治工作。各基层党组织和各单位都要认真组织学习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学习讨论落实活动中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厅字[2015]10号)和省委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开展陈规陋俗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晋办发电[2015]20号)等有关文件制度和规定要求,确保全体教职员工熟知各项规定和要求,党员干部带头贯彻落实到位。
      牵头单位:宣传部
      责任单位:各基层党组织、各单位
      五、工作要求
      (一)各级领导班子成员尤其是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工作,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带头作出承诺,自觉遵守法律党纪相关规定,旗帜鲜明、以身作则、主动抵制各类陈规陋俗、反对封建迷信,以上率下、发挥好示范作用。在领导带头,率先垂范的同时,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不折不扣地落实上级和学院各项要求。要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原则,切实加强领导,严密部署,明确责任,确保自己不出问题、分管人员不出问题、本支部和本单位不出问题。
      (二)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陈规陋俗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纪律面前人人平等、法规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的意识,通过积极健全和模范遵守各类公约等规章制度,带头签订抵制陈规陋俗承诺书,向师生员工发出倡议书等形式,通过充分发挥各级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和其他相关组织的作用等形式,通过身边人讲身边故事的方式,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教育、倡导群众婚事雅办、丧事简办、勤俭操办、破除随礼过多过滥、彩礼钱过重、婚丧事喜庆事互相攀比之风,破除各类陈规陋俗,引导广大教职工养成良好的生活、办事方式,努力做新风正气的主动传播者和自觉实践者。
      (三)学院党委、行政、纪委和各基层党组织、各单位都要按照本实施方案,结合学院《关于对领导干部顶风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借机敛财问题开展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等相关规定,严格按照规健康文明、勤俭节约、崇尚科学的原则,坚决杜绝在婚丧嫁娶、喜庆活动中的大操大办、随礼风泛滥、彩礼钱过重、陈规陋俗盛行等问题。严禁参与各类封建迷信活动;要对利用封建迷信骗取钱财、坑害群众的行为进行坚决抵制和积极斗争,营造以健康文明、勤俭节约、崇尚科学为荣,以大操大办、奢侈浪费、愚昧无知为耻的良好风尚。
      (四)学院党委、行政、纪委及各基层党组织、各单位都要抓源治本,注重预防,加强针对性教育,做好宣传思想工作,营造破除各种陈规陋俗的舆论声势,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廉政准则》等制度规定,大力倡导婚事雅办、丧事简办、勤俭操办、文明健康、崇尚科学的新风尚,为促进科学发展、构建和谐校园创造良好环境。各级各单位要针对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深入调研,建章立制,明确责任,创新举措,强化监督,认真组织,重在落实,着力探索从源头上防治婚丧嫁娶、喜庆活动中的大操大办,随礼风泛滥、彩礼钱过重、陈规陋俗盛行,封建迷信屡禁不止等问题发生的有效途径和办法,确保弃陋俗、破迷信,正党风、带校风、树新风。
      (五)学院党委、行政、纪委及各基层党组织、各单位都要将整治婚丧嫁娶、喜庆活动中的大操大办,随礼风泛滥、彩礼钱过重、陈规陋俗盛行,封建迷信屡禁不止等问题,以及整治校园不文明行为问题,纳入各级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述职述廉报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学年度党建工作考评、班子民主生活会、支部书记联述联评联考等工作中,作为重大工作的重要内容进行认真严格的考评。
      (六)学生处、武装保卫处(部)共同牵头负责开展校园不文明行为专项整治,各系要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教育、日常管理,对各自的教室、宿舍、学生等强化教育、管理、检查、考评,相关部门要积极协同配合做好整治工作。要切实深入开展文明校园建设、文明班级建设、文明宿舍建设等活动,对违反无吸烟校园规定在校园内和宿舍等禁止吸烟的场所随意吸烟、大学生在校园等公共场所言行举止过分亲昵、师生员工和家属及外来人员随地吐痰、乱丢垃圾、噪音污染、乱贴商业广告、乱停乱放车辆、乱摆摊位经营等各种不文明、不规范行为,开展集中整治,与对影响校园安全稳定的隐患问题的集中整治、推进节约型学校建设统筹结合起来,着力净化校园环境,同时,积极协调争取地方有关部门支持,积极优化校园周边环境,创设文明、有序、安全、稳定的育人环境。
      (七)各基层党组织和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开展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积极开展自查自纠,重点检查:各基层党组织和各单位及各级领导干部、广大教职工在婚丧嫁娶、喜庆活动中是否存在大操大办、随礼风泛滥、彩礼钱过重、陈规陋俗盛行等问题;是否参与各类封建迷信活动;是否能对参与各类封建迷信活动的本单位人员或者分管人员进行积极教育和严肃处理;是否能对利用封建迷信骗取钱财、坑害群众的行为进行坚决抵制和积极斗争;其他需要重点检查的内容。对自查出的管理方面问题,要及时批评教育、及时加以纠正,对发现的个人倾向性问题,要做到早提醒、早告诫、早处置。
      (八)学院纪委和各基层党组织、各单位领导班子都要加强检查,严肃纪律,严格落实。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通过明察暗访、举报箱、举报电话等形式加强对婚丧嫁娶、喜庆活动大操大办,随礼风泛滥、彩礼钱过重、陈规陋俗盛行,封建迷信屡禁不止等问题的监督检查和受理投诉。要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告诫、早纠正;对违规违纪的,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对不听劝阻、对抗检查的,要从严从重处理;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顶风违纪的典型案件要公开曝光。要切实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广泛发动群众举报。对于领导干部婚丧嫁娶、喜庆活动中的大操大办,随礼风泛滥、彩礼钱过重、陈规陋俗盛行,封建迷信屡禁不止等问题,将视情节轻重严肃处理。在严肃处理当事人的同时,要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对因思想重视不够、整治工作不力,导致所属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出现婚丧嫁娶、喜庆活动大操大办,随礼风泛滥、彩礼钱过重、陈规陋俗盛行,封建迷信屡禁不止等问题,造成不良影响的,要根据“两个责任”等相关规定,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并取消该支部、单位及负责人的评优评先资格。对专项整治效果不明显、师生不满意的,要追究相关单位负责人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对校园不文明行为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采取有力措施进行教育、管理和处理,
      (九)学院党委宣传部和有关协同配合部门要根据有关纪律和制度、中央八项规定和反对“四风”等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定完善制止婚丧嫁娶、喜庆活动中的大操大办,随礼风泛滥、彩礼钱过重、陈规陋俗盛行,封建迷信屡禁不止等问题的规定并严格执行。认真总结专项整治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并融入学院精神文明建设、文明校园建设、宣传思想工作中。
      (十)各基层党组织和各单位于5月25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报告报送学院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宣传部)。学院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于5月30日前组织专项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专项整治总结、长效机制情况、下一步工作计划报学院党委、行政、纪委。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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