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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劳动节”放假通知

 

各单位:
      根据国家有关节假日的规定,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现将我校师生“五一劳动节”放假相关事宜安排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五一劳动节”假期及相关时间调整
      1、初一、初二、高一、高二年级学生休息时间为2013年4月29日(星期一)—5月2日(星期四);初三、高三年级学生休息时间为2013年5月1日(星期三)—5月2日(星期四)。
      2、初三、高三年级任课教师休息时间为2013年5月1日—5月2日,其他教职工休息时间为2013年4月29日—5月2日。
      3、2013年4月28日(星期日)下午上课时间提前到14:00,初一、初二学生于下午两节课后离校;高一、高二年级学生于下午三节课后离校。
      4、初三、高三年级学生2013年4月30日(星期二)下午上课时间提前到14:00,下午三节课后离校。
      5、全校学生于2013年5月2日(星期四)晚自习前到校,晚上举行班会。
      6、2013年4月28日(星期日)、5月5日(星期日),全校不休息,课程由初、高中教导处安排。
      二、注意事项:
      1、各单位负责人要切实把本单位的安全稳定工作放在首位,做好假日安全预防工作。
      2、放假前,各年级主任和各班班主任要加强对学生进行安全和健康教育,预防食物中毒、煤气中毒、触电、交通等事故的发生,确保学生在假期和往返途中的人身安全。各班主任要与家长建立畅通的联系方式,随时掌握学生的有关情况。
      3、学生离校前,各班班主任组织本班学生进行卫生大扫除,确保教室、宿舍、环境区干净整洁,门窗关闭。安全保卫处要切实做好学生离、返校时出入校门的检查与疏导工作,确保畅通,不得出现拥堵等现象。各办公室、各教室负责人要检查各自使用的房屋是否

关锁好门窗,确保假期财产安全。
      4、对离家远等原因不能按时离校的学生,各班班主任要将留宿名单提前报年级组,各年级组汇总后,提前报政教处;政教处要做好对留宿学生的检查管理工作。
      5、各单位均不得擅自组织师生集体外出旅游。如需组织师生开展集体活动的单位,要按照学院有关规定进行申报审批。
      6、学校有关党政领导轮流值班,值班地点为各自办公室。校党政办公室、安全保卫处继续坚持24小时值班、巡逻制度。办公室人员值班时间为上午8:00—晚20:00,值班地点为办公室;安全保卫处人员夜间值班、巡逻时间为20:00至次日上午8:00,值班地点为

安全保卫处。值班人员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做好值班工作,要做到按时交接,保证假期学校财产安全和校园秩序的稳定。
      7、总务处、安全保卫处根据工作需要,自行安排好本部门工作,确保师生正常的工作、学习、生活。
      8、从2013年5月1日起,执行2012—2013学年夏季作息时间表。
      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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