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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国家有关节假日的规定,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对师生“清明节”放假时间作如下调整安排,请遵照执行。
      一、“清明节”假期放假时间及相关时间调整
      1、2013年3月31日(星期日),全校正常休息。
      2、初一、初二、高一、高二年级学生休息时间为2013年4月4日(星期四)—4月6日(星期六);初三、高三年级学生休息时间为2013年4月4日(星期四)—4月5日(星期五  )。
      3、除初三、高三年级任课教师外,其他教职工休息时间为4月4日(星期四)—4月6日(星期六)。
      4、2013年4月3日(星期三)下午上课时间提前到14:00,初中各年级学生于下午两节课后离校;高中各年级学生于下午三节课后离校。
      5、初一、初二、高一、高二年级学生于2013年4月6日(星期六)晚自习前到校;初三、高三年级学生于2013年4月5日晚自习前到校。
      6、4月7日(星期日),全校不休息。
      二、注意事项:
      1、假期间,学校党政领导和各单位的负责人外出离开忻府区城区前,须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经批准外出期间要保证工作手机24小时开机。对假期外出离开忻府区城区的教职工,所在单位要在离校前,逐一掌握其去向、联系电话等。有工作安排时,需按要求到岗开展工作。
      2、各单位负责人要切实把本单位的安全稳定工作放在首位,落实安全稳定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切实加强假期前和假期中各环节的安全稳定教育和管理,做好假日安全预防工作。
      3、放假前,各年级主任和各班班主任要加强对学生进行安全和法制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法制意识,预防食物中毒,煤气中毒、触电、交通事故等事件的发生,自觉遵纪守法,确保学生在假期和往返路途中的人身安全。各班主任要与家长建立畅通的联系方式,随时掌握学生的有关情况。
      4、学生离校前,各班班主任组织本班学生进行卫生大扫除,确保教室、宿舍、环境区干净整洁,门窗关闭。安全保卫处要切实做好学生离、返校时出入校门的检查与疏导工作,确保畅通,不得出现拥堵等现象。各办公室、各教室负责人要检查各自使用的房屋是否关锁好门窗,确保假期财产安全。
      5、对离家远等原因不能按时离校的学生,各班班主任要将留宿名单提前报年级组,各年级组汇总后,提前报政教处;政教处要做好对留宿学生的检查管理工作。
      6、各单位均不得擅自组织师生集体外出旅游。如需组织师生开展集体活动的单位,要按照学院有关规定进行申报审批。
      7、清明祭扫期间,广大师生要注意防火,确保安全。学校呼吁广大师生转变旧的扫墓观念,扫墓时不搞封建迷信活动,不买小贩兜售的迷信物品,大力提倡“鲜花祭奠”,用鲜花、绢花代替焚烧纸钱、香烛以及燃放鞭炮祭扫,这既是对亲人的最好的祭奠,又减少了消防隐患。
      8、学校领导轮流带班,值班地点为所在办公室。办公室工作人员值班时间为每天上午8:00至晚20:00,值班地点设在学校办公室;安全保卫处人员负责夜间值班和巡逻工作,夜间值班时间为晚20:00至次日早8:00,值班地点设在保卫处。值班人员要做到按时交接,要做好来电和情况登记,及时妥善处置突发事件,并及时向值班领导请示汇报;对不负责任的值班人员,学校要给予严肃处理。

      特此通知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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