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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庆节”放假等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经校部研究,对“国庆节”放假时间安排如下:
  一、放假事宜:
  1、国家规定今年国庆和中秋节合并放假,10月1日至8日休息8天。我校高一、高二、初一、初二年级放假8天,高三、初三年级放假5天。
  2、9月30日(星期三)下午,全校1:50打预备铃,2:00正式上课。高中各年级师生于三节课后离校,初中各年级师生于二节课后离校,进入假期。
  3、初三年级、高三年级学生于10月5日(星期一)晚自习前到校,晚自习时间统一召开班会。
  4、初一年级、初二年级、高一年级、高二年级学生于10月8日(星期四)晚自习前到校,晚自习时间统一召开班会。
  5、10月11日(星期日)全校不休息,具体上课事宜由初、高中教导处安排。
  二、注意事项:
  1、各单位负责人要切实把本单位的安全稳定放在首位,做好假日安全预防工作。
  2、放假前,各年级主任和各班主任要加强对学生进行安全和健康教育,预防食物中毒、煤气中毒、触电、交通等事故的发生,确保学生在假期和往返途中的人身安全。
  3、放假期间,全体师生要自觉做好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各班班主任要教育和引导学生讲究卫生、勤测体温、注意防病。各单位均不得擅自组织师生集体外出旅游。如要组织师生开展集体活动的单位,要按照学院有关规定进行申报审批。全体师生要避免去有疫情的地方,要随时保证与学校的信息畅通。学生返校时,要以班级为单位进行体温登记并报学校政教处;教职工返校时也要自觉测量体温,并按照学校的信息上报程序上报。
  4、放假期间,学生不得在学校滞留。对于因离家远等原因不能按时离校的学生,各班班主任要将留宿名单提前报年级组,各年级组汇总后,提前报政教处;政教处要做好对留宿学生的检查工作。
  5、学校党政领导轮流值班;工人和临时工作人员不放假,轮流值班。办公室、安全保卫处继续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保证假期学校财产安全和校园秩序的稳定。
  6、总务处根据工作需要,自行安排好本部门工作,确保师生正常的工作、学习、生活。
  7、自10月1日起,全校启用冬季作息时间表。
  特此通知

                                   二〇〇九年九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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