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根据山西省残疾人联合会、山西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山西省教育厅发《关于山西省彩票公益金扶残助学项目和富士康科技集团第二期爱心助残工程助学项目2008年度申报工作的通知》(晋残联[2008]77号)的文件安排,现将2008年度两项助学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助学项目
    1、山西省彩票公益金助学项目
    2、富士康科技集团助学项目
    二、资助对象、资助标准、申请条件、上报材料
    (一)山西省彩票公益金助学项目
    1、资助对象:我院注册的本科残疾大学生。
    2、资助标准:每人每学年5000元。
    3、申请条件:1)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2)家庭贫困的,有城乡低保证的、农业户的优先。
    4、上报材料:1)申报审批表一式三份(附件1);2)残疾人证复印件(残联部门负责人签字盖公章);3)身份证复印件;4)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县招办盖章)或学生证复印件(在读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学历证明)。5)家庭贫困证明(附件2),有低保证(救济金证)的附复印件(加盖当地民政部门印章);6)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二)富士康科技集团助学项目
    1、资助对象:我院注册的专科以上学历残疾大学生。
    2、资助标准:每人每学年2000元。
    3、申请条件:1)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2)家庭经济收入在当地贫困线以下,城乡低保户优先;3)本人学习优秀或表现突出。
    4、上报材料
    1)申报审批表一式三份(附件1);2)残疾人证复印件(残联部门负责人签字盖公章);3)身份证复印件;4)学生证或录取通知书复印件(招办盖章);5)家庭贫困证明(附件2);6)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三、审报程序及申报时间
    1、学生本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各系进行审核;
    3、各系对审核推荐的名单张榜公示;
    4、各系务于9月8前将申报材料及相关证件交回学生处,无残疾学生的系 9月7日 前将情况书面报学生处。
    四、助学项目工作要求
    1、各系要高度重视,责成专人组织实施,坚持“贫中选贫”、“优中选优”的原则,确实把家庭困难或学习优异的残疾大学生推荐上来。
    2、各系要严格审查把关,建立严格的操作程序和管理制度,特别要注意做好摸底、审查、公示等关键环节的工作,避免漏报、误报、重报等问题。
    3、各种上报材料要真实、齐全、相互吻合。复印件要清晰、完整,尤其是残疾人证不能有缺页,审批表内容填写完整,不能有缺项。推荐人员名单(附:3)要以电子版形式上报。(复印件全部复印在一张A4纸正反面)
    4、已经享受了其它渠道(如“圆梦行动助学”、“金秋助学”、 “慈善总会助学活动”等)助学金的残疾学生,不能再申请此次的助学项目,如发现要通报批评并取消资助资格。
    5、各系要做专题会议,扩大影响,大力宣传山西省彩票公益金扶残助学项目和富士康科技集团爱心助学项目,使全体学生了解和关注残疾人家庭和残疾学生,特别是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家庭对资助项目名称、项目内容、申请条件、申请办法、申请程序、资助标准有进一步的了解,真正使扶残助学深入人心。
    附件:
1、《山西省彩票公益金、富士康科技集团助学项目残疾大学生助学金/奖学金申报审批表》
2、《家庭贫困证明》(式样)
3、《高等学校残疾大学生拟受助人员推荐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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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