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我校德育工作纵深发展,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师德师风建设,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努力构建和谐校园,我校决定举办第四届校园文化艺术节。本次文化艺术节以“和谐之韵”为主题,通过开展文化、艺术比赛及展示等系列活动,营造积极向上、健康活泼、格调高雅、和谐的校园文化氛围,激发广大师生崇尚文化、热爱艺术、勇于创新、奋发成才的热情,从而使我校素质教育再上新台阶。
为了使本次校园文化艺术节顺利开展,特制定如下活动方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第四届校园文化艺术节组委会:
主 任:田克勤
常务副主任:谢晓丽 廉长玉
副 主 任:李翠英 刘全科 刘卫忠 王贵梅 邢志平 张震宇 曹瑞东 秦 宇
委 员:王智荣 刘永茂 赵青云 钱俊光 宋云峰 梁 莹 黄美云 武迷英 杨志飞 闫春云 王琅琅 张文昌 周建丽 学生会主席和副主席
工 作 人员:学生会成员等
组委会下设机构:
1、办公室:设在校团委、政教处
主 任:张震宇
副主任:曹瑞东
成 员:团委、政教处所有干事
2、协调组
组 长:刘全科
副组长:秦 宇
组 员: 科研处、办公室干事
3、评委组
组 长:李翠英
副组长:曹瑞东
组 员: 各项比赛的评委
4、艺术指导组
组 长:廉长玉
副组长:闫春云
组 员: 张建刚 陈 涛
5、后勤保障组
组 长:刘卫忠
副组长:邢志平
组 员:赵青云 高树成 张海燕 王恒学
6、安全保卫组
组 长:秦 宇
副组长:钱俊光
组 员:李光宇 豆文华 褚国静 郭宇君 胡福宏
7、宣传策划组
组 长:曹瑞东
副组长:梁 莹
组 员:田卯军 李晓婷 周建丽 郝志华 王 毅 李晓华
8、测算组
组 长:王贵梅
副组长:谢 谨
组 员:亢丹妮 李晓华 马金玲
二、承办单位:
本次艺术节由校团委、政教处承办,学校其他各单位协办。
三、活动要求:
1、本次艺术节活动要紧紧围绕“和谐之韵”这个主题,以“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推进素质教育”为主旋律。
2、本次艺术节的举办,旨在推进我校素质教育的进程,为学生搭建广阔的艺术平台,以此带动我校各项工作的开展。各班级要高度重视,特别是班主任一定要认真对待,精心准备,全程指导,亲自把关。各单位要提高认识,克服困难,积极组织,加强合作,保证各项活动的顺利进行。
3、本次艺术节的比赛分初赛和决赛进行。
(1)初赛由各学部分年级组织,由年级主任总体负责(高二年级由组委会安排),于4月份全部结束。组织者将各项比赛的优秀作品、各班参加初赛的得分情况以电子版的形式报送团委、政教处。
(2)决赛于5月10日—19日进行(个别决赛项目在4月份进行),各项活动由该项目的主任评委总体负责,由组织者负责具体实施。
4、本次艺术节开幕式于5月9日举行,闭幕式于5月19日举行。开幕式文艺节目主要由初赛中的优秀节目组成,闭幕式在大合唱决赛后进行。
5、艺术节期间,全校师生要提高安全警惕,总务处、政教处、安全保卫处要仔细检查,排除各种安全隐患。
四、奖励办法:
本次艺术节的奖励设单项个人奖和团体奖两类,单项活动与团体项目的得分之和为班级团体分。
1、单项个人奖
每项活动各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4名、优秀奖5名。
2、团体奖
对各班参加艺术节活动的实际情况实行积分考核,积分办法如下:
(1)各班不设基础分。
(2)各班级需参加所有项目,每参加一项计10分,反之不计分;团体比赛项目缺一项扣20分;团体比赛必须按班级人数参加,缺一人扣2分。
(3)凡进入决赛或展演的个人和集体项目,以项目为单位每一项加5分。
(4)每个奖项所对应的班级得分如下:
 单项个人奖 |
 班级得分 |
 团体奖 |
 班级得分 |
 一等奖 |
10分 |
一等奖 |
20分 |
 二等奖 |
5分 |
二等奖 |
15分 |
 三等奖 |
3分 |
 三等奖 |
5分 |
 优秀奖 |
1分 |
优秀奖 |
2分 |
(5)根据考核结果和各班参加活动的情况,初、高中学部各设优秀组织奖6名予以表彰。
五、项目设置及参赛对象:
1、高二年级英文演讲比赛
2、初二年级英文诗朗诵比赛
3、初一年级英文短剧比赛
4、“十佳歌手”大赛(初、高中学生)
5、“和谐之韵”教工朗诵比赛(全校教工)
6、“和谐之韵”书法、绘画比赛(初、高中学生和教工)
7、高一年级中文话剧比赛
8、“和谐之韵”主题征文比赛(初、高中学生和教工)
9、高一年级中文话剧、初一年级英文短剧前三名,高二年级英文演讲、初二年级英文诗朗诵第一名节目展演
10、“和谐之韵”舞蹈比赛(初、高中学生)
11、大合唱比赛(初、高中学生)
六、活动项目及比赛细则:
(一)高二年级英文演讲比赛
1、组织办法:
(1)本项比赛只设决赛。
(2)各参赛班级将班级、作品名称、参赛者姓名于 4 月 11日前报团委亢丹妮老师处。
2、参赛规则:
(1)每班推选两名选手参赛,每篇演讲作品只能由一人完成。
(2)参赛作品主题不限,提倡以“三文明”为主题。
(3)自带伴奏音乐光盘或磁带。
(4)抽签决定演讲出场顺序(当日课间操时间到团委抽签)。
(5)参赛选手必须在出场前5分钟到场,否则以自动弃权处理。
3、评分标准:
(1)演讲稿要文理通顺,主题明确,有一定的代表性和思想深度。(3分)
(2)使用标准语音,语言准确流畅,无语病。(2分)
(3)吐字清晰,声音洪亮。(1.5分)
(4)脱稿演讲。(1分)
(5)表情丰富,举止得体。(1分)
(6)服装整洁大方。(1分)
(7)时间不少于3分钟,不超过5分钟。(0.5分)
4、评分规则:
采取10分制,评委当场亮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保留两位小数;如两位小数相同,则取第三位小数,以此类推。
5、评委组:
主任评委:张 雄
评 委:付建华 白 芳 许振荣 白姬婵 陈翠青
组 织 者:亢丹妮 张 艳
计 分 组:李晓华 马金玲
音响负责:郭宇君 胡福宏
6、评奖办法:
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4名、优秀奖5名。
7、比赛时间、地点:4月12日 下午4:20 五楼会议室
(二)初二年级英文诗朗诵比赛
1、组织办法:
(1)本项比赛只设决赛。
(2)各参赛班级将班级、作品名称、参赛者姓名于4月21日前报团委张文昌老师处。
2、参赛要求:
(1)每个班级选拔2名参赛者参与本项比赛。
(2)紧紧围绕“和谐之韵”或“三文明”这两个主题。
(3)内容丰富、真实,主题鲜明。
(4)参赛选手比赛时间不得超过5分钟。
(5)参赛选手必须在出场前5分钟到场,否则以自动弃权处理。
3、评分标准:
(1)朗诵作品要文理通顺,具有一定的代表性,主题明确,有一定的思想深度。(3分)
(2)使用标准语音,没有语病,语言准确流畅。(2分)
(3)吐字清晰,声音洪亮协调。(1.5分)
(4)脱稿朗诵。(1分)
(5)表情丰富,动作协调。(1分)
(6)举止文明,服装整洁大方。(1分)
(7)时间不超过5分钟。(0.5分)
4、评委组:
主任评委:原 麒
评 委:郝志华 白姬婵 王小龙 白 芳 范 玮
组 织 者:黄美云 张文昌
计 分 组:张 艳 马金玲
音响负责: 郭宇君 张建刚
5、评奖办法:
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4名、优秀奖5名。
7、比赛时间、地点:4月24日 下午4:20 在五楼会议室进行
(三)初一年级英文短剧比赛
1、组织办法:
(1)参演作品直接进入决赛。
(2)各班将班级、作品名称、表演者姓名于 4月28日报年级主任处。
2、参赛要求:
(1)每班限报一个短剧。
(2)语言流畅,有感染力。
(3)可配伴奏音乐光盘或磁带。
(4)形式新颖,内容有创意。
(5)时间不超过8分钟。
3、评分标准:
(1)所选题材符合“三文明”或“和谐之韵”主题要求。(3分)
(2)语言准确流畅。(2分)
(3)服装整齐,动作协调。(2分)
(4)具有较强的感染力,形式新颖。(2分)
(6)整体感觉良好。(0.5分)
(7)时间不超过5分钟。(0.5分)
4、评分规则:
采取10分制,评委当场亮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保留两位小数;如两位小数相同,则取第三位小数,以此类推。
5、评奖办法:
本项比赛的前三名获得者于5月16日下午4:50在操场展演。
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4名、优秀奖5名。
6、评委组:
主任评委:郑秀珍
评 委:张俊敏 赵 岚 陈翠青 白 芳 范 玮
组 织 者:武迷英 马鹏飞
计 分 组:马金玲 李晓华
音响负责: 郭宇君 张建刚
7、比赛时间、地点:4月29日下午4:20在操场举行
(四)“十佳歌手”大赛(初、高中学生)
1、组织办法
(1)初赛由各年级主任组织,高二年级由张建刚、陈涛组织。各班级于4月22日将参赛班级、歌曲名称、参赛者姓名报各组织者。赛后组织者将初赛结果按高分到低分排列,报组委会决定进入决赛的名单。
(2)决赛由团委、政教处组织,初赛的组织者将进入决赛的班级、歌曲的名称、参赛者姓名于 5月8 日报团委闫春云老师处,过期追究责任。
(3)以抽签的方式决定参赛选手的出场顺序,初赛当日课间操时间到组织者处抽签;决赛当日课间操时间到团委抽签。
2、参赛要求
(1)每班限报两名参赛选手,歌曲类别不限。
(2)每位参赛选手只能演唱一首歌曲,自备伴奏音乐光盘或磁带,并在磁带或光盘上贴上标签,写清楚曲名、顺序号及声道。
(3)服装整洁、大方、举止文明。
3、评分标准:
(1)参赛歌曲内容积极健康。(2分)
(2)吐字清晰,音色圆润、甜美、有特色。(3分)
(3)音准,节奏感强,歌曲演唱完整,平仄分明。(3分)
(4)舞台形象得体,声情并茂。(1分)
(5)整体感觉良好。(1分)
4、评分规则:
采取10分制,评委当场亮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保留两位小数;如两位小数相同,则取第三位小数,以此类推。
5、评委组:
主任评委:曹瑞东
评 委:闫春云 殷玉霞 赵杰慧 赵永利 陈 涛 特邀评委
组 织 者:各年级主任 闫春云 张建刚 郭宇君 陈涛
计 分 组:张 艳 马金玲
音响负责:郭宇君 张建刚 马鹏飞
6、评奖办法:取前十名为十佳歌手
7、比赛时间、地点:
初赛:初中部4月25日、高中部4月26日下午4:20在五楼会议室举行
决赛:5月10日下午4:50 在操场举行
(五)“和谐之韵”教工朗诵比赛 (全校教工)
1、组织办法:
(1)各参赛单位将单位、参赛作品名称、参赛者姓名于5月10日前报团委梁莹老师处。
(2)以各处室和教研组为单位参加比赛。
(3)本项比赛不设初赛。
2、参赛要求:
(1)各单位选拔至少一名选手参赛,各教研组各选拔一名选手参赛。
(2)内容丰富、真实、健康、主题鲜明。
(3)每位选手比赛时间不得超过5分钟。
(4)参赛选手必须在出场前5分钟到场,否则以自动弃权处理。
3、评分标准:
(1)所选诗歌符合“和谐之韵”主题要求。(3分)
(2)使用普通话,语言准确流畅。(2分)
(3)咬字清晰,声音洪亮。(2分)
(4)感情充沛、声情并茂。(2分)
(5)举止文明,服装整洁大方。(0.5分)
(6)时间不少于3分钟,不超过5分钟。(0.5分)
4、评分规则:
采取10分制,评委当场亮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保留两位小数;如两位小数相同,则取第三位小数,以此类推。
5、评奖办法:
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4名、优秀奖5名。
6、评委组:
主任评委:张 涛
评 委:郝 磊 王佳音 廉 紫 糜人华 席晶晶
组 织 者:各处室主任 各教研组长 梁 莹 李晓华
计 分 组:闫 帅 王 宁
音响负责: 郭宇君 张建刚 马鹏飞
7、比赛时间、地点:5月11日下午4:50在操场举行
(六)“和谐之韵”书法、绘画比赛(初、高中学生和教工)
1、组织办法:
(1)书法比赛只设决赛,分软笔、硬笔两项,要求现场完成规定作品。
(2)绘画比赛要求各班选两件作品参加比赛,各班级将班级、作品名称、参赛者姓名做好标签,贴在作品背面的左上角,于5月9日交团委王琅琅老师处。
(3)教工采取自愿报名,以展示的方式参与。
(4)每个班级各项均选拔两名参赛者参与本项比赛。
(5)参加书法比赛的选手将处室、班级、姓名、类别于 5月10日报团委王琅琅老师处。
2、参赛要求:
(1)参赛作品须有美观性、完整性、艺术性。
(2)书法赛项的纸张由组委会提供,参赛者自备软笔或硬笔、墨汁、砚台。
(3)比赛时间为一小时。
(4)字体不限。
(5)绘画比赛的参赛者不能找别人代笔,不进行现场比赛,按时将作品交回即可。
3、书法评分标准:
(1)字迹工整、美观;(4分)
(2)结构完整,无错别字;(2分)
(3)楷书规范,隶1、隶2书写准确;(2分)
(4)有创新意识;(2分)
4、绘画评分标准:
(1)结构完整、构思新颖。(4分)
(2)色彩或线条的对比鲜明、协调。(3分)
(3)有创作性,美观。(2分)
(4)整体感觉良好。(1分)
5、评委组:
主任评委:杨晓东
评 委:豆文华 周建丽 李晓亮 李万里 钱万春
组 织 者:王琅琅 李晓亮
计 分 组:李晓华 马金玲
6、评奖办法:
初、高中部各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4名、优秀奖5名。
7、比赛时间、地点:初中部5月12日 下午4:50至5:50,高中部5月12日晚上7:30至8:30,在五楼会议室进行
(七)高一年级中文话剧比赛
1、组织办法:
(1)本项只设决赛,各参赛班级的节目直接进入决赛。
(2)各参赛班级于5月13日将班级、节目名称、表演者姓名报团委张文昌老师处。
2、参赛要求:
(1)紧紧围绕“和谐之韵”主题。
(2)各班级推选一个节目参加比赛。
(3)形式、人数、体裁不限。
(4)内容健康向上,有一定教育意义。
(5)时间不超过8分钟。
3、评分标准:
(1)所选题材符合“和谐之韵”主题要求。(3分)
(2)使用普通话,语言准确流畅。(2分)
(3)服装与剧情相符,动作协调。(2分)
(4)具有较强的感染力。(2分)
(6)整体感觉良好。(0.5分)
(7)时间不超过5分钟。(0.5分)
4、评分规则:
采取10分制,评委当场亮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保留两位小数;如两位小数相同,则取第三位小数,以此类推。
5、评奖办法:
本项比赛的前三名获得者于5月16日下午4:50在操场展演。
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4名、优秀奖5名。
6、评委组:
主任评委:杨志飞
评 委:崔林生 姚海金 张彩霞 曹小俊 梁淑莉
组 织 者:张文昌 陈 涛
计 分 组:马金玲 李晓华
音响负责: 郭宇君 张建刚
7、比赛时间、地点:5月15日下午4:50在操场举行
(八)“和谐之韵”主题征文比赛(全体师生)
1、组织办法
(1)各班在所有同学参与的基础上,选拔出两篇文章参赛。
(2)参赛作品须注明作品名称、班级、姓名,初中部选手于5月9日前交回语文教研组田卯军老师处,高中部选手交回语文教研组崔林生老师处。
(3)评选时间、地点由组织者自定,评选结果务必于5月15日交团委李晓华老师处。
2、参赛规则:
(1)紧紧围绕“和谐之韵”这一主题。
(2)每班推选两篇文章参赛。
(3)参赛作品文体不限,不少于600字。
(4)全校教职工自愿参加。
3、评分标准:
(1)主题鲜明,紧扣主题。(5分)
(2)语句通顺,无病句,有一定思想深度。(3分)
(3)有新理念、新创意。(2分)
4、评委组:
主任评委:梁 莹
评 委:初、高中语文教师
组 织 者:田卯军 崔林生
5、评奖办法:
初、高中各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4名、优秀奖5名。
(九)高一年级中文话剧、初一年级英文短剧前三名
高二年级英文演讲、初二年级英文诗朗诵第一名节目展演
1、组织办法:
抽签决定参展节目的出场顺序(当日课间操到团委抽签)。
2、组 织 者:梁 莹 武迷英 杨志飞 闫春云 张文昌 马鹏飞
3、音响负责:张文昌 张建刚 陈 涛
4、展演时间、地点:5月16日下午4:50,在操场进行
(十)“和谐之韵”舞蹈比赛(初、高中学生)
1、组织办法:
(1)本项比赛设初赛和决赛,初赛由各年级主任组织;决赛由组委会安排。
(2)初赛各参赛班级将班级、作品名称,参赛者姓名于 4 月 25 日前报各年级主任处(高二年级报政教处马金玲老师处)。
(3)初赛组织者将进入决赛的班级、作品名称、参赛者姓名于5月17日前报音体美教研组赵永利老师处。
2、参赛规则:
(1)参赛作品新颖、有创意,有一定的深度,可自编、模仿、改编。
(2)初高中部每个班限报1部作品参赛。
(3)时间控制在5分钟之内。
(4)自带伴奏音乐光盘或磁带及道具。
3、评分标准:
(1)参赛作品新颖、健康、完整。(3分)
(2)动作协调自如,有象征意义。(2分)
(3)服装统一、大方、庄重。(1分)
(4)形体优美、表情丰富、有感染力。(2分)
(5)舞台形象感情投入,形情相融,整体感觉良好。(2分)
4、评分规则:
采取10分制,评委当场亮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保留两位小数;如两位小数相同,则取第三位小数,以此类推。
5、评委组:
主任评委:梁 莹
评 委:闫春云 曹 燕 赵永利 赵杰慧 殷玉霞 邀请嘉宾
组 织 者:年级主任 赵永利 赵杰慧 殷玉霞 马金玲
计 分 组:亢丹妮 张 艳
音响负责:张文昌 马鹏飞 张建刚 陈 涛
6、奖励办法:
初、高中部各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4名、优秀奖5名。
7、比赛时间、地点:
初赛:初中4月27日 高中4月28日,下午4:20,在操场进行
决赛:5月18日 下午4:50,在操场进行
(十一)大合唱比赛(初、高中学生)
1、组织办法:
(1)本项比赛只设决赛。
(2)以班级为单位报名,分为初中组、高中组,每班唱一首必唱曲目、一首选唱曲目。
(3)抽签决定参赛班级的出场顺序(当日课间操到团委抽签)。
(4)各参赛班级将班级、曲目名称于 5 月 15日前报政教处闫春云老师处。
2、演唱曲目:
(1)初中部必唱曲目:初一年级:《中学时代》;初二年级:《光荣啊、中国共青团》。选唱曲目自定。
(2)高中组必唱曲目:高一年级:《再过二十年、我们来相会》;高二年级:《和谐中国》。选唱曲目自定
3、参赛要求:
(1)每个班级必须组队参加。
(2)必唱与选唱曲目的顺序可自行调整。
(3)必须统一服装,注意编排队形。
(4)必须由本班同学指挥,自行组织排练。
(5)参赛队自备伴奏音乐光盘或磁带,不允许请外援。
4、评分标准:
(1)指挥标准,动作和乐律和谐。(2分)
(2)声音洪亮,音色优美。(2分)
(3)服装统一,上下场队形有创意。(1分)
(4)音准动律感强,节奏准确。(2分)
(5)声情并茂,强弱对比得当。(2分)
(6)感情投入,整体感觉良好。(1分)
5、评分规则:
采取10分制,评委当场亮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保留两位小数;如两位小数相同,则取第三位小数,以此类推。
6、评委组:
主任评委:廉长玉
评 委:闫春云 赵永利 殷玉霞 赵杰慧 特邀评委
组 织 者:闫春云 王 毅 王琅琅 张文昌 各年级主任
计 分 组:马金玲 李晓华
音响负责:郭宇君 张建刚 李光宇 胡福宏 陈 涛
7、评奖办法:
初一年级: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2名,优秀奖1名。
初二年级:一等奖1名,二等奖1名,三等奖1名,优秀奖1名。
高一年级:一等奖1名,二等奖1名,三等奖2名,优秀奖1名。
高二年级:一等奖1名,二等奖1名,三等奖1名,优秀奖1名。
8、比赛时间、地点:初中5月17日 高中5月19日,下午4:50在操场举行
七、社团展示活动在各项比赛过程中穿插进行,活动时间另行通知
八、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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